Part.01
12月6日,费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查,2020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明知王某是为赌博网站提供转账业务的情况下,仍为王某团伙提供后勤服务,并不定时在王某处领取分红,累计获利35000余元,另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王某使用,累计进账资金76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Part.02
12月10日,费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新城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曾某某。2021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有偿提供给他人收取诈骗资金,并介绍多人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诈骗,涉案金额7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刑事拘留。